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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乌兰察布市第四十一届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的通知

来源:市科协科创中心 发布日期:2026-09-30 点击量: 24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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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旗县市区科协、教育体育局、科技局、生态环境局:

为深入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加快培育青少年创新后备力量,激发青少年科学兴趣,提高科技实践能力,弘扬科学精神,加快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与人才自主培养。乌兰察布市科协、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生态环境局决定联合举办乌兰察布市第四十一届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勇担时代使命,助力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

二、赛项设置

大赛设青少年科技创新成果竞赛、科技辅导员科教创新成果竞赛、青少年科技实践活动比赛和青少年科学影像作品展评4类赛事。

三、组织实施

大赛分3个阶段组织实施。

第一阶段:2026年10月-11月为旗县市区级大赛组织阶段。旗县市区科协参照章程和规则组织本级大赛,并按分配名额和规定时间推荐优秀作品参加市赛。

第二阶段:2026年11月-12月为市级大赛组织阶段。大赛组委会组织作品资格审查、评审活动。

第三阶段:2026年12月后为总结阶段。公示获奖名单、印发获奖通知、颁发证书等。

四、申报要求

(一)申报时间

本届大赛申报日期为2026年10月1日至11月2日。大赛不接受个人申报,请各旗县市区大赛组织机构于2026年11月2日前将青少年科学影像作品及全部项目清单发送至wlcbkczx705@163.com,并将实物作品及纸质申报材料提交至乌兰察布市科创中心青少办公室,逾期视为无效申报(以收件时间为准)。

(二)申报方式

申报表格下载:登录乌兰察布市科协网站信息公开/通知栏(http://www.wlcbkx.org.cn/xxgk/tzgg/)下载。

(三)申报要求

1.市级比赛以旗县市区组织的基层大赛活动为基础, 参赛者要首先参加基层的竞赛活动。旗县市区按规定名额和要求选取本级大赛优胜者推荐参加市赛。市级大赛不接受个人、学校及机构直接申报。

2.各旗县市区须认真填写申报项目汇总表,一旦申报,不得修改。大赛组委会将以汇总表作为申报人所有信息的依据,请务必认真填写,确定信息完整无误。

五、组织实施要求

1.要聚焦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加强竞赛活动组织管理,严格执行大赛实施办法和规则及相关管理规定,组织开展好竞赛作品申报、审查、评审和表彰奖励工作,确保大赛公平公正,切实将优秀的作品、人员选拔出来,营造良好的活动氛围。

2.各旗县市区参考自治区大赛实施办法要求,精心组织选拔活动,做好推荐参赛代表和作品的审核把关,按照申报名额择优推荐优秀项目参加市级大赛。  

3.加强竞赛活动宣传,广泛发动和指导中小学校规范开展青少年科技实践活动,弘扬科学家精神,引导和培养广大青少年学习科学的兴趣,在全社会推动形成热爱科学、崇尚创新的良好氛围,厚植广大青少年“献身科学”的家国情怀。

六、奖项设置

大赛设置一、二、三等奖,获奖比例为一等奖15%,二等奖20%,三等奖35%,获奖名单在乌兰察布市科协网站公布,主办单位颁发证书。


七、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席雅妮、张蓉蓉  0474—4815889

单位地址:乌兰察布市广电大楼B座青少办公室

附件:

第四十一届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通知.pdf

第41届创新大赛申报名额.wps

第41届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附件 .zip


乌兰察布市科学技术协会       乌兰察布市教育局

乌兰察布市科学技术局           乌兰察布市生态环境局

2026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