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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乌兰察布市第三十九届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的通知

来源:乌兰察布市科学技术协会 发布日期:2024-11-27 点击量: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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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旗县市区科协、教育局、科技局、生态环境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营造浓厚的科技创新氛围,激发青少年科学兴趣,提高青少年科学素质,培养具备科学家潜质的青少年群体,推进青少年科技创新活动蓬勃开展,乌兰察布市科协、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生态环境局决定于2024年12月30日共同举办乌兰察布市第三十九届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大赛内容

少年儿童科学幻想绘画比赛、青少年科技创新成果竞赛、科技辅导员科技教育创新成果竞赛、青少年科技实践活动比赛、青少年科学影像节展评。

二、评审标准与奖项设置

1.严格依照《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规则》及评审标准组织实施。

2.大赛设一、二、三等奖。其中,青少年科技竞赛项目分小学、初中、高中三个组别。

三、参赛要求 

1.每名学生只能申报1件参赛作品(包括集体作品)。集体作品的申报者不得超过3人,中途不得换人,并且必须是同一旗县市区、同一学历段(小学、初中或高中)的学生合作项目。

2.每名科技辅导员只能申报1件作品参赛,只限个人申报。

3.作品申报材料必须使用本通知附件中的最新版本项目申报书,各类项目申报书请登录乌兰察布市科学技术协会官网(http://www.wlcbkx.org.cn/xxgk/tzgg/)下载。

4.各旗县市区科协按照所分配的名额选拔本级优秀作品参加全市比赛,严格按照申报名额分配表上报,否则不予受理。

5.各旗县市区科协负责审核所有参赛者个人资料及其作品,重点审核把关作品科学性、真实性等,并形成自查情况报告,如因参赛者及其作品弄虚作假而引发的一切责任由各旗县市区科协承担。 

6.市科协将对各旗县市区上报的所有参赛作品材料进行审核,对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作品按无效申报处理,取消其参赛资格,材料审核合格的作品进入评审阶段。

四、组织实施

  1.乌兰察布市科协、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生态环境局共同成立本届大赛领导小组,负责大赛组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科协科技教育和科普传播创新中心,负责大赛日常工作。

2.各旗县市区科协要认真按照《章程》的具体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规范大赛工作,确保大赛评选、推荐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3.各旗县市区科协须提前开展本级大赛,作品通过旗县科协上报,不接受个人申报。

4.评审结果将在乌兰察布市科学技术官网公示。

五、申报要求

本届大赛申报日期为11月23日至12月16日。请各旗县市区科协于12月16日前,将全部申报材料汇总送至乌兰察布市科技教育和科普传播创新中心,逾期视为无效申报。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田晨晨   0474—8186661

单位地址:乌兰察布市广电大楼B座705室。


附件: 1申报作品名额分配表.doc

         2.乌兰察布市申报附件.tar.gz


乌兰察布市科学技术协会         乌兰察布市教育局

乌兰察布市科学技术局       乌兰察布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11月21日